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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络闹得沸沸腾腾的“佛山辗童案”。
这里抛开当事人的道德不谈,我们只讨论案件中“可能”出现的心理。


据第一个肇事司机的证词说,他当时“正在打电话”,“看不见前方有人”
各位读者会想,丫的,这怎么可能。

其实,还真的有可能,因为“看到”并不等于“看见”
一于环境原因,当时傍晚5点多,路灯没开,天色昏暗。
另一于心理学领域,我们称之为“无意视盲”。
当我们把自己全部的视觉注意力集中到某个区域或物体时,他们会忽略那些他们不需要看到的东西,
尽管有时候那些不需要看到的东西非常明显。

另,在驾车时使用电话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它造成事故的影响绝不亚于醉酒驾驶。
出现问题的原因不是用一只手HOLD住电话就影响驾驶,而是在于讲话的本身——说话是一件耗费认知资源的事情,无论你是否使用耳机。而人的认知资源是有限的。

但,无论司机是否“看见”了小女孩,
当他的车前轮辗过小悦悦后,应该马上下车,而不是继续用手机高谈阔论而扬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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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公愤的不止两名肇事司机。
还有哪冷漠的18名路人。
很多网友已经代替小悦悦一家问候过他们18人的祖宗18代不止18遍了。
这里,路人真的是冷血,真的是见死不救吗,换了是你,你真的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救起小悦悦吗。


这里引入《影响力》中的“社会认同原理”,
它指出,我们进行是非判断的标准之一就是看别人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尤其是当我们要决定什么是正确的行为的时候。如果我们看到别人在某种场合做某件事情,我们就会断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书中提及一个曾经轰动美国的案例,那是1964年,一位叫凯瑟琳•吉诺维西的三十岁女子在深夜下班回家的途中在纽约皇后区一条街道上被刺杀,在长达35分钟的时间内,攻击者在接上追逐、袭击了她三次,整个过程中凯一直在尖叫呼救,而她的38个邻居从自己窗户里观看了谋杀的整个过程,却没有一个人报警。后来,在问及为什么不报警的时候,目击者都声称“我不知道”,有几个人说是害怕或不想卷进去,而有几个说“我以为其他人已经报警了”。而实际上一个匿名报警电话并不会对冷漠的38个邻居构成什么威胁;《纽约时报》以及其他媒体的后续报道都将这一事件聚焦到美国国民的冷漠无情自私自利上。

然而纽约的两位心理学家(比布•拉汤内、约翰•达雷)则认为,
没有任何人采取救援行动恰恰是因为有太多的旁观者。
原因至少有两个,
一个原因是当周围有几个可能帮忙的人时,每一个人的责任感便降低了,每一个人都以为其他人会去帮忙或是已经帮了忙,而结果,却是没有一个人帮忙;
另一个原因则建基于社会认同基础,人们习惯于从其他人的反应来对事件的紧急程度作出判断。

一般说来,当我们对自己缺乏信心时,当形势变得不很明朗时,当不确定占了上风时,我们最有可能以别人的行为作为自己行动的参照。


是不是很熟悉。
简直就是小悦悦的前车之鉴。

我曾和三个朋友在广州建设六路看过一个阿婆晕倒在地,
当时我纠结得很,到底要不要去扶起她???
可当时的行人(包括上班族,学生,老人)纷纷从阿婆身旁绕过去,而就在20米外,还有一个民警在悠哉地玩弄着手机。
竟没有一个人扶起阿婆,似乎这种事情已是司空见惯。

迫于社会认同。
我最终还是跟上了三个朋友前进的脚步。

我相信这些事一旦在微博网络上曝光,
那些纷纷责骂“现在的社会怎么了”的人,必有包括我在内的,从阿婆身旁走过的行人(包括上班族,学生,老人),也会是参与责骂“现在的社会怎么了”的其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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